2024-2025年青大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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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大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2-03-17 13:22:00

一、培养目标
培养服务国家战略,满足特殊需求,具有良好政治素养、国际视野、扎实理论功底,能独立开展藏区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和实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
面向社会招生,公开考试,符合条件者择优选拔。


三、招生方向、名额及考试科目

研究方向
藏区社会稳定与治理研究
藏区社会发展与社会问题研究
藏区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藏医药传承与健康管理


考试科目
1101英语或1102日语
2201管理学
3301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
1101英语或1102日语
2201管理学
3302藏医药学

四、学习年限、学费及奖助体系
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学费每年10000元。奖助学金参照青海民族大学和天津大学相关奖助体系执行。


五、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服务国家藏区发展战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得境外学位者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3年9月1日之前),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或提供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9年3月25日—4月25日
2、流程:登录yzb.tju.edu.cn,点击网页左侧“服务系统”栏中的“统考博士报名”,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
3、注意事项:
(1)“专项计划”选择“与青海民族大学联合培养博士”;
(2)报考院系所选择“管理与经济学部”;
(3)报考专业选择“公共管理”;
(4)报考导师视个人报考意向选择;
(5)研究方向可依个人兴趣选择,但最终依照“联系方式”板块中“备用信息”选项中必须填写的三个报考研究方向代码及先后顺序为准(具体参见本简章“第三条”);
(6)是否参加e-Learning测试选择“否”;
(7)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申请材料为,附件2中材料清单的2-9项,总大小为不超过20M的PDF文件。


(二)递交材料
时间:2019年4月30日前
地点: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鸿文楼315)
材料递交方式:按申请材料顺序整理后,现场提交或通过邮件寄送。通过邮件方式寄送申请材料的,必须于4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送申请材料的,报名无效(须递交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三)资格审查
导师组集中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确定进入初试环节考生名单,并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予以确认。


七、初试
时间:2019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青海民族大学
(一)外语
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考生可二选一。
(二)专业科目
考试方式为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所有考试科目均为汉文试卷,考生须用汉文答题。


八、复试
采取导师组综合面试的考核方式,满分200分。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基础理论知识与研究方法,学科背景、科研潜质、创新能力、思想政治品德、表达与交流能力等。导师组现场打分,取平均分作为综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原则
(一)坚持“政治过硬、业务扎实、注重潜质、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报考研究方向志愿优先,依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总成绩=(初试总分÷3×60%)+(复试总分÷2×40%)]。若总成绩相同,依照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二)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十、录取类别
(一)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全日制定向博士生:考生自愿决定是否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定向单位必须与天津大学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就业。


十一、调剂办法
(一)无合适生源的研究方向,经征求考生同意后,可从相近研究方向生源调剂到本方向。若有必要,可进行二次复试,调剂考生须参加所调剂方向的综合面试工作。
(二)既无合适生源,又无调剂生源时,该方向招生名额将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的方向。


十二、毕业及学位
完成培养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并授予管理学博士学位。


十三、监督机制
成立两校联合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者,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可向两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部门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十四、其它说明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凡发现有伪造材料并经核实的,即取消申请、录取资格、直至学籍,三年内不接受其报考申请。
(二)为保证培养质量,博士生均须全日制脱产学习。
(三)有关报名、考试、录取等信息会及时在两校研招办网页公布,敬请关注。


十五、联系方式
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陈 涛 陈冠云


附件:1
申请材料清单
1.天津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由网报系统生成,打印后手写签署本人姓名、张贴照片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
2.申请信(含个人基本情况、对报考方向的了解、报考目的、今后学习科研计划等,限1000字)。
3.个人自述(含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限1500字)。
4.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考试时须核验原件)。
5.本科、硕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考试时须核验原件)。
6.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评议书。
7.本人已有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8.个人职业发展计划(2000字左右)。
9.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须提供硕士课程成绩证明材料以及两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公开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奖励。
10.政审合格证明材料。
11.两份副高以上专家推荐书(其中一位为考生的硕士导师)。
12.现场拷贝考生的PPT汇报材料。
(汇报提纲为:科研与学习工作经历,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参加的学术会议及科研实践活动,介绍硕士学位论文重点内容,对今后学习、科研的构思等。汇报时长为10分钟,汇报语言为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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