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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素以“实事求是”的校训、“严谨治学”的校风和“爱国奉献”的传统享誉海内外。1951年经国家院系调整定名为天津大学,是1959年中共中央首批确定的16所国家重点大学之一,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 类高校。
天津大学的发展始终得到了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热情关怀和有力支持,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曾先后亲临学校视察。长期以来,经过全校师生的不懈努力,天津大学已成为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居于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占地总面积14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用房建筑面积83.6万平方米。学校校园环境整洁,景色优美,被誉为花园式学校,每年4月中旬的海棠季吸引上万市民前来参观。学校卫津路校区有两座总建筑面积为2.6万平方米的图书馆,北洋园校区有一座4.3万平方米的图书馆,两校区馆藏书刊总量近300万册,另有多种音像资料、微缩资料1.45万种,电子数据库86个。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占地总面积243.6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30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一期90万平方米建设,于2015年9月投入使用。北洋园校区传承了厚重典雅的北洋元素风貌,同时充满和谐、智慧的现代气息。
现有教职工4727人,其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5人,中国工程院院士7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62人,“973”首席科学家17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2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5人,“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36人,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教职工846人,教授779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3159人,其中本科生17724人,硕士研究生11410人,博士研究生4025人。
学校以培养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坚持“办特色、出精品、上水平”的办学思路,坚持“育人为本”、“教学优先”、“质量第一”的教育教学理念,对学生实施综合培养,不断加强本科教育,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建立起了适应新世纪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教学体系。现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6人;国家级教学团队9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6门;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项;国家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10个;国家级“十二五”规划教材27种(参编2种);并有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4个,是首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入选学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始终在全国高校中名列前茅,2017届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超过98.59%。
在学科建设上,形成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经、管、文、法、医、教育、艺术、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现有63个本科专业,3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天津大学共有25个一级学科参评,进入A类学科数达到14个。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进入A+ 档、4个学科进入A档(2%-5%)、9个学科进入A-档(5%-10%)。与第三轮学科评估结果相比,进入前5%的学科数增加3个,进入前10%的学科数增加8个。8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前百分之一,其中3个进入ESI前千分之一。由我校牵头培育组建的“天津化学化工协同创新中心”,于2013年通过教育部认定,成为全国首批14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之一。
学校科研实力雄厚,始终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有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3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8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5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3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27个天津市工程中心,22个天津市国际合作基地。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3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2个,国防科技创新团队1个。2017 年,学校科研成果日益显现,4 项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4 项成果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32 项成果获天津市科学技术奖,6 项专利获中国专利奖,6 项专利获天津市专利奖。2017年,科研经费实现了稳定和持续的增长,实到科技经费总量26.7亿元,获批重点研发计划15 项,排名全国高校前列;获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1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45 项、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68 项。人文社会科学逐渐发展壮大,社科项目立项数量提升、研究领域多元化,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4 项,4 家智库入选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据2017年中信所发布数据, 2016年度我校SCI收录论文3095篇, EI收录论文3617篇;据学校图书馆数据,2017年我校SCI收录论文数3531篇。学校科技产业蓬勃发展,2017年,与省、市、区新签订科技合作协议4个, 新增校企联合研发机构10个,目前已建立校企联合研发机构66个。加强区校科技深度合作,大力推进天津大学(武清)前沿技术研究院、滨海工业研究院、青岛海洋工程研究院和山东研究院等异地研究院建设,切实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天津大学建校122年来,为祖国培养了20余万名高层次人才,为我国近代工业体系的创立和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革命先驱张太雷,经济学家马寅初,外交家王宠惠、王正廷,数学家秦汾,著名诗人徐志摩等无数先贤,“两弹一星”功臣吴自良、姚树人,香港实业家荣智健等均曾在这里秉烛夜读;著名法学家赵天麟、桥梁专家茅以升、机械学家刘仙洲、化工专家侯德榜、水利学家张含英、物理学家张国藩、教育家李曙森等知名学者都曾在此执鞭任教。据不完全统计,学校校友中有“两院”院士60余位,大学校长50余位。建国以来,学校培养了一大批高级领导干部,数百名国家特大型企业负责人和总工程师。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天津大学校友在2008北京奥运会场馆建设中成功“会师”:崔恺(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奥运项目总指挥)、李兴钢(国家体育场 ——“鸟巢”中方设计主持人)、赵小钧(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中方总设计师)等十余位领军人物均为天津大学毕业生。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现有各类留学生3046人,来自140个国家和地区。与世界上42个国家和地区的210所高校、研究机构及公司签署协议。在海外成立了3所孔子学院,分别是斯洛伐克布拉迪斯拉发孔子学院、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孔子学院和法国尼斯大学孔子学院。
在世纪之初,学校制订了面向新世纪的总体发展目标和“三步走”发展战略: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并在本世纪中叶建设成为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国际化的世界一流大学。
天津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考试制度,天津大学全面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3年9月1日之前获得),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在报考专业已经学过的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并提供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或在科学研究等本职工作中已取得重要成果,其中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考非在职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
(六)现役军人报考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原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各学院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不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不能进入审核阶段。
二、学习年限及学费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4年(具体学制参见所报考学院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学费每年10000元。
三、奖助学金
我校构建起博士生多元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博士生资助体系和博士生奖励体系两大版块。以下列举主要奖励资助项目情况:
此外,我校还开辟研究生新生报到“绿色通道”,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招生录取过程中,如遇最新政策出台,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校发文件。
四、申请-审核程序
申请-审核程序共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和录取阶段。
A申请阶段:
(一)个人申请
个人申请分两个步骤:
1. 网上报名
2. 提交申请材料
(二)资格审查及师生互选
考生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导师;学院组成“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并经导师确定同意后方可进入考核环节,并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 中予以确认。审查结果将分三批进行公示(具体时间见附录C),并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向考生反馈。
(三)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9年3月7日携带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26楼B区一层大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上述材料的所有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推荐信原件用于归入个人档案,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封面采用《天津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封面,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长尾夹子夹好,待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装订。
现场确认合格后,将出具《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凭该证明及身份证件参加外国语测试及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B审核阶段:
(四)多元考核
主要分为外国语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过程:
1. 外国语考核办法:
对照各学院招生办法,需要进行外国语测试的考生,需登录天津大学研究生数字化教学(e-Learning)平台上进行。界定为无需外国语测试的考生,则不必登录本平台。
外国语测试时间:2019年3月8日
外国语测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
特别注意: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到指定地点参加外国语测试。
2.综合考核办法
按照所报考学院制订的本学院、学科的综合考核办法执行,请查看各学院招生办法。各学院的综合考核安排将会在2019年3月5日前由学校研招网统一汇总后予以发布。
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通过专业考核后,安排组织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
C录取阶段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学院的多元考核结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依照考生报考的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录取类别:
(一)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
教育部单列的其他专项计划按照有关文件执行。已录取为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校内普招生及导师团计划招收博士生均计入各学院总博士招生计划。
五、监督机制
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生监督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六、其他说明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天津大学2019年将继续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详细情况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
(三)自2019年起,除理学院、教育学院、数学学院、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及表层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外,我校原则上不再招收全日制定向培养博士生。
(四)招收定向培养博士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录取学院招生计划10%以内。
(五)现为定向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定向硕士生和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
(六)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博士生入学之前必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若届时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本简章适用于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天津大学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所有考生。
(八)本简章由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学院的制订的招生办法由相关学院负责解释。
(九)如遇上级部门新政策文件,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104室;
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 天津大学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305
注:
1. 我校各类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为1025名(其中,工程博士招生计划约为50名),2019年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2. 上述各类型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仅为参考,具体时间以我校研招网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八、附录
(A)各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C)天津大学2019年普通招考类博士研究生日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