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北京师范大学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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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04-06 16:25:28

为适应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健全汉语国际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培养中外汉语国际教育和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的复合型高级人才,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在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招收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人数

拟招收3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具有硕士学位;

3. 具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或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

4. 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了解我校的报考条件和招生对象,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9:00。

2.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

报名费采取现场交费方式,4月27日上午7:30至北京师范大学主楼A区103交纳报名费200元并领取准考证,一经交付,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请选择“教育博士”,报考类别选择“定向”,考试方选择“公开招考”,报考院系选择“汉语国际教育博士”,指导教师选择“暂未定”。

3.报名者须于2019年4月17日前(以邮戳为准),按要求向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提交以下书面材料(请注明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博士报名)。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书(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主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的证明;其他可以表明具有相当成就的证明;

(6)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7)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职称聘任证书复印件,作为国家公派教师、汉语教师志愿者赴海外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经历需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出具证明。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考生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选拔方式

选拔包括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科目:汉语国际教育理论与实践、汉语与中国文化基础、英语(汉语国际教育)

各科目考试均为笔试,时间均为三个小时,满分均为100分。外语考试不含听力,不指定参考书。

初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28日。

初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复试

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基本分数线的考生按一定比例复试。复试安排在初试成绩公布后通知。

复试形式为面试,面试分外语面试和综合能力面试。考察外语能力和综合素质。重点考察考生实践经验及实践能力、科研经验及科研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术潜力、综合素质等。综合面试申请人须向面试组作报告并回答面试组的提问,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科研经历和成果、本人拟进行的学习和研究设想及理由等。

复试时需提交研究选题计划,拟选择的教育博士论文的研究选题及相关计划,包括:选题名称、选题依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至少3000字。

外语面试时间10分钟,成绩为20分;综合能力面试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成绩为80分。复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合格。

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教务部批准,公示后录取。

考生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往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培养方式

1.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基本学习年限4年。修课、开题、答辩等环节需集中在校进行,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学期。

2.具体指导教师在学生入学后由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后确定。

3.录取类别为定向,学生人事档案和户口不转入北师大,不提供住宿和公费医疗。

六、毕业和学位授予

修满学分,完成博士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教育博士专业学位,颁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证书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收费

汉语国际教育博士研究生学费共计10万元,2.5万元/生、学年。就读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学习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教学办公室(主楼B305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研究生)主楼A区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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