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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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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一、项目介绍
北航MBA教育项目始于1998年,坚持“质量重于规模”的办学理念,兼容并蓄,稳步发展。2009年,北航MBA提出了变革传统面试制度的创新举措,成为在北京第一个迈出提前面试政策改革步伐的高校;2010年,被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批准为全国专业硕士综合改革试点院校。
借此契机,北航MBA项目依托空、天、信行业资源优势和经管学院办学资源,不断夯实质量基础,强化课程建设,构建了特色鲜明、科学系统的培养体系,凝练了独具特色的“一案二实”教学模式。2013年,北航MBA在项目验收评比中位列前30%且获得优秀;2014年,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定北航和清华共同承担教育部2014年专业学位研究生(MBA)培养模式改革项目。2016年,秉着与时奋进的治学育人理念,敏锐把握时代前沿,北航MBA项目设置企业综合管理、互联网金融、数字化营销与战略、项目管理、创新创业管理、大数据分析与决策六大培养方向。经过多年探索,北航MBA已成为国内MBA教育领域拥有最前沿专业方向和最具影响力的项目之一。
未来,北航MBA项目将围绕学校“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依托学院在管理科学、应用经济学等领域的学科优势,在大数据分析与决策、创新创业管理、互联网金融等新的培养方向上开发适应市场变化的课程,为培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现职业生涯目标的优秀毕业生,进行更加深入的探索,不断铸就新的辉煌。
(一)培养目标
培养勇于创新、富于责任、精于实务、善于合作的复合型高级经济管理人才。
(二)项目特色
1、定位驱动下的动态课程体系
2、持续提升的“一案两实”教学模式
3、融合数字化赋能的教学手段
4、多元化师资团队引领教学创新
5、产学研结合助力学生实践创新
(三)培养专业
培养专业: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下设六个培养方向: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与商业分析、创新与创业管理、民航管理、项目管理、企业综合管理。
(四)学历颁发与学位授予
凡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注明相应学习方式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同时被授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五)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符合《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 号)的规定(可登录 http://yz.chsi.cn/查询),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学位中的 125100 工商管理(MBA)专业:
1、获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三年(含)以上;
2、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 5 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3、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含)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
(一)提前面试申请
2019 年北航 MBA 招生采取“5+1”的面试方式,即 5 次提前批面试+1 次正常批面试
1、访问北航 MBA 教育中心网站(http://mba.buaa.edu.cn/),登录“考生服务系统”项目 非全日制
2、各班型 50 人起开班(http://mbacss.buaa.edu.cn/)进行网上注册,如实填写信息,提交申请材料、选择提前面试批次。
2、提前批面试科目:综合素质测评(个人面试)。
(二)全国管理类联考报名
凡是符合北航报考要求的考生,请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报考以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市研招办、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北航的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公告信息等文件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确认、不能考试或不能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分为“填写考生信息”和“填写报考信息”两大步骤。
1、填写考生信息
2018 年 9 月 12 日后,考生可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首页,用已注册的学信网账号登录网报系统,填写个人考生信息。
2、填写报考信息
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 http://yzb.buaa.edu.cn/),仔细阅读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期间每天 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 http://yz.chsi.cn/),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按报名网站提示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报名信息。考生须认真核对无误后确认报考信息,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对所填写的信息需保证其准确性(如果被录取,部分信息将用于以后的学籍管理)。考生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重要提示:
(1)报考北航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工作单位在北京(且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往届考生、或者是户口在北京的往届考生,方可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报考点。否则必须根据所在各省市的要求及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北京以外地区的报考点。
(2)选择北航报考点且符合北航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必须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网上报名期间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北航报考点不接收现场交费。未按要求网上支付报名费,北航报考点将不予确认,后果及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网上支付办法请考生认真阅读北京市发布的“网报公告”中有关内容。
(3)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有关问题请按照考生所选择报考点的有关规定执行。
(4)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它报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网上报名期间,考生亦可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报名信息。
(5)考生填写考生信息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用已注册的学信网账号登录网报系统,校验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申请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鉴于认证反馈时间将近一个月,请
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登录教育部网站(网址 http://www.moe.edu.cn/)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报告在现场确认时交报考点核验,否则报考点将不予进行现场确认。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以报名时现用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现场确认时除提交相关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用以报考点审核备案。
(6)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用于北航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以及办理一系列入学前后的手续。考生若要自行领取录取通知书,请网上报名时在通信地址栏填写“自取录取通知书”字样,并且邮政编码写“100191”。若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一系列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因报名系统无法下载个人联系方式,我校无法发送相关短信信息,考生须及时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微信号 buaayzb),向考生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相关信息。
(三)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推免生除外)务必按照所选报考点规定的时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往届生必须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以及报考点所需其他材料,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等确认信息工作。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网报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携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申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则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如果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提供相关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四)打印准考证
2018 年 12 月 14 日-2018 年 12 月 24 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 http://yz.chsi.com.cn/或 http://yz.chsi.cn/),下载《准考证》并打印在 A4 幅面白纸上。《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北航不寄发纸质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随时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
http://yzb.buaa.edu.cn/)、官方微信(微信号 buaayzb)查询相关信息。
(五)初试
凭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1、管理类联考时间:2018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2、考试科目:上午: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下午:204 英语二;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4 、 初试成绩约二月中旬公布,考生自行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上进行查询并下载打印,北航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六)正常批面试及复试
1、取得提前批面试“通过”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复试;未取得提前批面试“通过”资格和未参加提前面试的考生需参加正常批面试及复试;正常批面试及复试时间:通常在 3 月中下旬左右进行。
2、北航为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的学校,满足北航复试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复试。复试采
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复试的具体要求请于 2019 年 3 月上旬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b.buaa.edu.cn/)查询。
3、取得提前批面试“通过”资格的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满足一志愿学院一志愿专业复试要求的考生,须携带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须盖章);满足调剂学院要求的考生则须携带初试成绩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须盖章)
(3)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 A4 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4)政审表(见附件),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未取得提前批面试“通过”资格的考生需参加正常批面试并须加带以下材料
(1)在考生服务系统中(http://mbacss.buaa.edu.cn/)填写、下载、打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申请材料》(即考生服务系统中生成的信息总表)一份;
(2)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下列材料选择性提交:
(3)面试推荐信 1 封(不需装入信封);
(4)如有创业经历,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5)如有海外学习、进修经历,需携带公司证明和签证;
(6)如有职称评定、获奖等情况,需携带相应材料;
注:所有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成绩单原件除外)。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并计入总成绩。
6、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 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交纳复试费 100 元。
7、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须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8、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与北航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被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北航不解决住宿。
9、若想保留入学资格,且不能在 2019 年 9 月开学时报到的考生,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无模板),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
10、北航不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调剂,北航 MBA 只限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管理类联考考生进行校内调剂。
(七)体检及政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在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查询)文件要求,我校制定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校研函字〔2016〕11 号,可登录网址http://yzb.buaa.edu.cn/info/1035/1192.htm 查询)。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参加由北航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相关事宜由招生学院及校医院协调后另行通知。体检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学院复试时不仅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还将结合其学习工作单位的政审意见进行评价,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户档及住宿
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均须签订相应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培养协议,按照协议进行培养管理。(见附件)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北航不解决住宿。
(九)学费
按照国家政策,从 2014 年起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全面收费制度。北航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具体标准请登录 http://yzb.buaa.edu.cn/home/newdetail/post/27/查看。
四、录取环节
我校 MBA 项目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提前面试,提前批面试“通过”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北航复试分数线要求,且复试成绩合格,并结合思想政治审查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常批面试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北航复试分数线,按照初试+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结合思想政治审查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招生咨询
考生可进入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b.buaa.edu.cn/),查询各招生学院的招生专业、考试大纲、复试要求等各类报名、考试、复试及录取信息,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单。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微信号 buaayzb),向考生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相关信息,建议考生予以关注。
说明: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名义举
办的研究生考前辅导班;
2.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